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二次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本科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修业年限 |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10人 | 二年 | 4000 |
2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二年 | 3400 |
3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二年 | 3400 |
4 | 英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二年 | 3400 |
5 | 应用统计学 | 理学 | 统计学类 | 二年 | 4500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计算机类 | 二年 | 4500 |
7 | 网络工程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二年 | 4500 |
8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二年 | 4000 |
9 | 会计学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二年 | 4000 |
10 | 书法学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二年 | 8500 |
| 合计 | —— |
注: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云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已经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已考取硕士研究生或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不得报考)。
招生对象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备案。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
1.考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cxtc.edu.cn/)下载《楚雄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扫描为PDF文件,以“姓名+报名表”命名)、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正背面)、学历证书扫描件(彩色)、学位证书扫描件(彩色)、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等材料打包(压缩包以“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cxsyzb@cxtc.edu.cn。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说明: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报考专业须与原所学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进行查询。)
2.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
公示结束后,各专业根据专业考核方案组织专家组对考生开展专业综合考核。着重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类专业需要考核外语口语能力。
四、录取
1.专业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录取,学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相近相似专业。
2.学校在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验,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入学
1.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等凭证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学院书面请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对填报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学校将对入学新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学生培养与毕业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核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所有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安排。
4.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7.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和管理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示招生条件、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录取结果等内容,全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 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毕业院校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八、附则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也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2.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cxtc.edu.cn
3.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
4.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兼传真)
5.联系人:余老师
6.纪检监察电话:0878-3133071
7.邮政编码:675000
8.咨询邮箱:cxsyzb@cxtc.edu.cn